各投标人:
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委托警用装备 我司组织招标的“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2025年警用装备采购(项目编号:NSDL2025000199)”,现对本项目作以下更正: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SDL202500019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2025年警用装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变更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变更内容:
四、技术要求
名称
原参数
拟修改
警用摩托车头盔
1、头盔式样: 头盔为骑行揭面全盔和半盔警用装备 。由壳体、缓冲层、佩戴装置、面罩组成。
1、头盔式样: 头盔为骑行半盔警用装备 。由壳体、缓冲层、佩戴装置、面罩组成。
防毒面具
★1.产品须符合《GB 2890-2009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提供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材料警用装备 ,详见技术要求说明第4点)
★1.产品须符合《GB 2890-2022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提供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材料警用装备 ,详见技术要求说明第4点)
11.视野: 总视野不小于85%,双目视野不小于76%,下方视野不小于39 °(提供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材料,详见技术要求说明第4点)警用装备 。
▲11.视野: 总视野不小于70%警用装备 ,双目视野不小于55%,下方视野不小于35 °
▲21.《GB/T2891-1995过滤式防毒面具面罩性能试验方法》 中的有关规定警用装备 。(提供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材料,详见技术要求说明第4点)
删除此项
1、防护范围及级别要求:符合《GA293-2012警用防弹头盔及面罩》中3级非金属防弹头盔的有关要求,1979年式7.62mm轻型冲锋枪发射的1951年式7.62mm手枪弹(铅芯)在5m距离对头盔进行射击试验,常温状态下5发有效命中情况下头盔悬挂缓冲系统无零件脱落,头盔阻断弹头且最大弹痕高度小于或等于8.5mm悬挂缓冲系统无零件脱落,防护等级为3级警用装备 。(提供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材料,详见技术要求说明第4点)
1、防护范围及级别要求:符合《GA293-2012警用防弹头盔及面罩》中3级非金属防弹头盔的有关要求,1979年式7.62mm轻型冲锋枪发射的1951年式7.62mm手枪弹(铅芯)在5m距离对头盔进行射击试验,常温状态下5发有效命中情况下头盔悬挂缓冲系统无零件脱落,头盔阻断弹头且最大弹痕高度小于或等于16mm悬挂缓冲系统无零件脱落,防护等级为3级警用装备 。(提供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材料,详见技术要求说明第4点)
▲4、盔壳阻燃性能:盔壳的外表面续燃时间≤0s警用装备 ,无穿透现象(提供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材料,详见技术要求说明第4点)
▲4.盔壳阻燃性能:盔壳的外表面续燃时间≤2s警用装备 ,无穿透现象(提供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材料,详见技术要求说明第4点)
▲5、侧向刚性方面头盔最大变形量≤6.0mm残余变形量≤1.1mm,盔壳无碎片脱落警用装备 。(提供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材料,详见技术要求说明第4点)
▲5、侧向刚性方面头盔最大变形量≤20mm 残余变形量≤7.5mm,盔壳无碎片脱落警用装备 。(提供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材料,详见技术要求说明第4点)
▲6、耐浸水性能:常温下浸水24h后,在有效命中情况下头盔阻断弹头且首发弹着点的盔壳顶部弹痕高度≤7.0mm悬挂缓冲系统无零件脱落警用装备 。(提供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材料,详见技术要求说明第4点)
▲6耐浸水性能:常温下浸水24h后,在有效命中情况下头盔阻断弹头且首发弹着点的盔壳顶部弹痕高度≤16mm悬挂缓冲系统无零件脱落警用装备 。(提供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材料,详见技术要求说明第4点)
▲7、高温性能:受检样品在高温(+55℃±2℃警用装备 ,恒温3h)状态下使用79式7.62mm手枪发射的51式7.62mm手枪弹(铅心)在距离5M对防弹头盔进行枪击试验,有效击中前部的最大弹痕高度≤9.0mm(提供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材料,详见技术要求说明第4点)
▲7、高温性能:受检样品在高温(+55℃±2℃警用装备 ,恒温3h)状态下使用79式7.62mm手枪发射的51式7.62mm手枪弹(铅心)在距离5M对防弹头盔进行枪击试验,有效击中前部的最大弹痕高度≤16mm(提供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材料,详见技术要求说明第4点)
8、低温测试:受检样品在低温(-25℃±2℃,恒温3h)状态下使用54式7.62mm手枪51式7.62mm手枪弹(铅心)对防弹头盔进行枪击试验警用装备 ,有效击中右部的最大弹痕高度≤8.0mm(提供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材料,详见技术要求说明第4点)
低温测试:受检样品在低温(-25℃±2℃,恒温3h)状态下使用54式7.62mm手枪51式7.62mm手枪弹(铅心)对防弹头盔进行枪击试验警用装备 ,有效击中右部的最大弹痕高度≤16mm(提供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材料,详见技术要求说明第4点)
▲1.材料结构: 软质,高性能聚乙烯材料,警用防弹衣防弹层结构依次为27层高性能聚乙烯材料+1层0.4mm(±0.05mm)芳纶机织布+2层PE UD布+1层0.8mm(±0.05mm)芳纶机织布+4层PE UD布+5mm(±0.05mm)EVA制成警用装备 。
▲1.材料结构: 软质,高性能聚乙烯材料制成警用装备 。
▲4.防弹性能:≥3级,常温状态下使用1979年式7.62mm轻型冲锋枪和1951年式7.62mm手枪弹(铅芯)距离5m(弹速511-520m/s)进行枪击试验,有效击中的最大凹陷深度≤14.6mm警用装备 。
▲4.防弹性能:≥3级,常温状态下使用1979年式7.62mm轻型冲锋枪和1951年式7.62mm手枪弹(铅芯)距离5m进行枪击试验,有效击中的最大凹陷深度≤17mm警用装备 。
耐浸水性能:常温状态下水下深度0.5m且浸水30min后,使用1979年式7.62mm轻型冲锋枪和1951年式7.62mm手枪弹(铅芯)距离5m(弹速511-519m/s)进行枪击试验,有效击中的最大凹陷深度14.6mm警用装备 。
12.耐浸水性能:常温状态下水下深度0.5m且浸水30min后,使用1979年式7.62mm轻型冲锋枪和1951年式7.62mm手枪弹(铅芯)距离5m进行枪击试验,有效击中的最大凹陷深度≤17mm警用装备 。
▲5.高温性能:受检样品在高温(55℃±2℃,4h)状态下使用1979年式7.62mm轻型冲锋枪和1951年式7.62mm手枪弹(铅芯)距离5m(弹速511-520m/s)进行枪击试验,有效击中的最大凹陷深度12.9mm警用装备 。
▲5.高温性能:受检样品在高温(55℃±2℃,4h)状态下使用1979年式7.62mm轻型冲锋枪和1951年式7.62mm手枪弹(铅芯)距离5m进行枪击试验,有效击中的最大凹陷深度≤16mm警用装备 。
▲6.低温测试:受检样品在低温(-20℃±2℃,4h)状态下使用1979年式7.62mm轻型冲锋枪和1951年式7.62mm手枪弹(铅芯)距离5m(弹速511-520m/s)进行枪击试验,有效击中的最大凹陷深度15.2mm警用装备 。
▲6.低温测试:受检样品在低温(-20℃±2℃,4h)状态下使用1979年式7.62mm轻型冲锋枪和1951年式7.62mm手枪弹(铅芯)距离5m进行枪击试验,有效击中的最大凹陷深度≤17mm警用装备 。
▲7.相对湿度:受检样品在70℃±2℃相对湿度,80%、240h,常温下放置24h使用1979年式7.62mm轻型冲锋枪和1951年式7.62mm手枪弹(铅芯)距离5m(弹速511-520m/s)进行枪击试验,有效击中的最大凹陷深度15.3mm警用装备 。
▲7.相对湿度:受检样品在70℃±2℃相对湿度,80%、240h,常温下放置24h使用1979年式7.62mm轻型冲锋枪和1951年式7.62mm手枪弹(铅芯)距离5m进行枪击试验,有效击中的最大凹陷深度≤17mm警用装备 。
▲16.电子脚扣撞击报警功能:电子脚扣锁扣收到强烈撞击应发出警报声,距离电子脚扣1cm处报警声级≥90.0dB(A)警用装备 。(提供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材料,详见技术要求说明第4点)
▲16.电子脚扣撞击报警功能:电子脚扣锁扣收到强烈撞击应发出警报声,距离电子脚扣1cm处报警声级≥80.0dB(A)警用装备 。(提供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材料,详见技术要求说明第4点)
▲17.电子脚扣采用机械锁,用配套的钥匙开锁,锁扣防拔净工作时间≥ 30min警用装备 。(提供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材料,详见技术要求说明第4点)
▲17.电子脚扣采用机械锁,用配套的钥匙开锁,锁扣防拔净工作时间≥20min警用装备 。(提供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材料,详见技术要求说明第4点)
臂盾
4、质量:≤2kg;
▲4、质量:≤2kg;
▲13、防霰弹性能:常温状态下,使用霰弹枪和12号猎枪弹(装填直径1.75mm的10#弹丸)对警用防暴臂盾正面进行防弹性能试验,枪口距离样品10m,射击1发, 防暴臂盾不应出现穿透现象警用装备 。(提供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材料,详见技术要求说明第4点)
删除此项
升缩折叠钢叉(腰脚叉套装)
▲1.结构:含腰叉及腿叉,由叉头及叉杆组成警用装备 。约束叉为折叠式,中间为合页式卡扣组合,材质为航空铝管。(提供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材料,详见技术要求说明第4点)
▲1.结构:含腰叉及腿叉,由叉头及叉杆组成警用装备 。约束叉为折叠式,中间为合页式卡扣组合,材质为金属不锈钢或者航空铝管材质
▲3.腿叉尺寸:携行长度1005mm±10mm,工作长度2000mm±10mm,叉杆握持部位直径30mm±2mm,叉头闭合缝隙17.6mm±1mm警用装备 。(提供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材料,详见技术要求说明第4点)
▲3.腿叉尺寸:携行长度1005mm±10mm,工作长度2000mm±10mm,叉杆握持部位直径30mm±2mm,叉头闭合缝隙17.6mm±1mm警用装备 。
▲4.腰叉尺寸:携行长度1185mm±10mm,工作长度2305mm±10mm,叉杆握持部位直径30mm±2mm,叉头闭合缝隙51mm±2mm警用装备 。(提供检测报告作为证明材料,详见技术要求说明第4点)
▲4.腰叉尺寸:携行长度1185mm±10mm,工作长度2305mm±10mm,叉杆握持部位直径30mm±2mm,叉头闭合缝隙51mm±2mm警用装备 。
三、其警用装备 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招标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警用装备 。其余内容不变。
2、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警用装备 。
四、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警用装备 ,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
地 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388号
联系方式:周警官 0755-84466327
2.招标机构
名 称: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体育公园西北角友和招标代理服务中心(靠近北门)
监督举报:0755-83889803、83889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艺伟/张挺/陈少群
项目咨询:0755-83881283、0755-83889026
投标报名:0755-83881111(总机)
4.相关项目信息查询网址
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 /
友和招标代理服务网 /
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4日